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作业? 重罚! | |
发表时间:2020-12-11 阅读次数:116 字体:【大 中 小】 | |
近日,昆明市运政信息网禅城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禅城区河滨路巡查时,发现某粤E号牌轻型厢式货车货厢里装有液化石油气气瓶。经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调查询问,得知其受佛山市南海区某燃气有限公司指派,前往佛山市禅城区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运输液化石油气气瓶,货厢内有131个石油液化气瓶,其中125个气瓶充满了液化石油气,另外6个是空瓶。该司机现场不能提供本人的危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该车辆的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禅城区城建部门,将石油液化气瓶卸货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该司机未取得危货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佛山市南海区某燃气有限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结案后,执法部门将案件情况抄告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提醒
在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条件的情况下,铤而走险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将给市民出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在此,交通执法部门提醒相关危运企业:必须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排查人、车、制度等企业安全运营的关键部位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执法监管
接下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突出重点、保持高压,从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实施执法监管。对危运企业在车辆GPS动态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人员资质查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来源于:昆明市运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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